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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未检丨国家宪法日 “宪”给少年的你
时间:2022-12-06  作者:李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我呱呱坠地,我知道宪法赋予了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从这一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我了。

宪法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当我要上小学时,我知道我享有了受教育的权利。


宪法规定: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一年,我18岁啦,意味着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知道我要开始完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年宪法送给我一份“ 成人礼”——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这一年,我毕业啦!过五关斩六将之后,终于迎来了心仪的工作。关于工作以后的各种问题"宪法妈妈"已为我们提前想到并解决。同时,我们也需要谨记——依法纳税,我光荣。


宪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直默默地陪伴在我们左右,一直默默保护我们。其实,我们与宪法的联系远不止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