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餐饮消费在百姓生活中普遍存在,这也是衡量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磐石市辖区内存在部分餐饮经营者收取餐位费的情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广大消费者和餐饮行业经营者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消费环境。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即对该案件线索展开调查,检察干警通过通过实地走访、询问饭店服务人员、消费者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准确认定磐石市辖区内部分餐饮经营者行为违反《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即,磐石市人民检察院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现有经营者违规收取餐位费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十分重视,其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及时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并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上同类问题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1、在外就餐时,要有一定的自我维权意识。面对餐饮经营者有类似的收费服务情形,可以向经营者询问后进行选择性消费;2、如果经营者存在强制消费,要勇于向商家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如双方发生纠纷,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