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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2022年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采购公告
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采购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ZJZB202209C07 项目编号:PSZC20220922154

项目概况

2022年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lpsggzy.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采购项目 2022年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 已由 磐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以项目采购X[20220915]-0157号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磐石市人民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采购编号:ZJZB202209C07

3.项目名称:2022年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46万元,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6.采购需求:同步录音录像项目货物采购。

7.采购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配套服务。

8.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9.供货地点:磐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0.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2.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16时00分止。

2.地点: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lpsggzy.com)。

3.方式:在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lpsggzy.com)进行网上登记、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9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磐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磐石市阜康大路与创业街交汇处西侧165米路北

联系人:张辰 联系电话:0462-6525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4.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磐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23日

八、疫情期间现场交易活动具体要求:

1.开标地点: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2.中心入口: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及代理机构人员从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入口进入,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乘坐电梯直达七楼开标室。

3.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限制派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可授权委托其他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开标活动。磐石市以外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授权委托磐石市本地人员。(投标人(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

4.业主专家和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严禁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审活动。

5.参与开标活动的所有人员应提供最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吉事办APP内)行程码等证明,要求全过程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所有参会人员配合代理机构完成新冠抗原检测。

7.开标结束后,参会人员按要求有序离开,保持安全距离。投标人(供应商)在网上查看评标结果。

8.未按要求而被拒绝参加开标会的,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