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磐石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代检察长 邱三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深入实施新时代民生检察战略,以初心铸检魂,以使命砺检志,以忠诚干净的时代担当塑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适应磐石发展新战略,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我们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检察特色服务,切实履行政治之责、社会之责、法律之责、发展之责,准确把握方位找定位,以服务大局新作为建功全市发展新时代。

——与市委号召同频,构建健康优质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民营企业管理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努力促进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全年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1件16人,起诉6件7人。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设民营企业接待窗口,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域内工商联和部分民营企业家来院座谈交流,共商检企“互动与双赢”发展良策。

——与民生福祉同行,创建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对“饿了么”“美团”等订餐平台、域内大型超市进行食品安全和经营资格督查检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促进相关行业规范运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立足全市脱贫攻坚实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助力建设扶贫田”义务劳动2次。为结对包保的黑石镇提供扶贫专项帮扶资金3万元,扫黑除恶宣传经费1.86万元。

——与人民期盼同向,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对于治国安邦、人民福祉、执政根基的重要意义。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26人,现已提起公诉1件12人。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影响恶劣的李文有、李湘俊犯罪团伙一案,我院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三道关口,于 10月12日,对李文有、李湘俊犯罪团伙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12月19日该案已由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分别对李文有、李湘俊等10名犯罪集团组织成员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施策,协助地方党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合组织部门把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入口关、程序关,排查村、社区“两委”成员近千人次。

——与社会发展同步,守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实际行动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守护者。坚持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常态化司法保护,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13人。将群众关心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造成空气污染、扬尘污染等破坏环境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件,倾力描绘公益与发展最大“同心圆”。

二、适应平安建设新形势,在强化司法办案中诠释检察忠诚

我们以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检察机关第一责任,以赶考精神做法治践行者和时代答卷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保平安。深化平安磐石建设,全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56件221人,提起公诉215件273人。严厉打击暴毒盗抢严重刑事犯罪和网络诈骗、涉众侵财新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3件34人,起诉29件30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9件26人,起诉19件26人;批准逮捕涉枪涉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黄涉赌涉毒等案件18件40人,起诉18件40人;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6件66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倡廉洁。贯彻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在监察机关调查与审理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等全流程的案件沟通协调、分歧解决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优质高效协同办案,召开监检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会4次,提前介入7件14人。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其中:副处级1人),现已提起公诉7件14人,不诉1人。

——着力防控化解风险促稳定。立足检察环节工作特点,健全完善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案件分流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力争以最少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全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0件91人,适用率达到35%,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受理各类来信来访36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大依法赔偿、救助力度,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为刑事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4万元,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情怀。

——创新综合治理方式助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实现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接访“五位一体”,努力做到“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坚持预防在先、法治引领,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国家安全法宣传”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落实普法责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7人,不诉1人。

三、适应公正司法新期待,在深耕主责主业中擦亮检察品牌

我们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主动强化“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敢于监督,在全面平衡充分履职中释放检察新能量。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批捕决定14人,不起诉16人监督撤案8件13人。依法追诉遗漏同案犯4人、追捕1人, 追诉遗漏犯罪事实15个。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全面履行并积极探索民事检察职能,办理民事监督案件43件。其中,办理对生效裁判文书的监督12件,办理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的瑕疵案件31件。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和“实质化化解行政争议”两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实现行政检察的“双轮”驱动发展。发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整改回函率均达到100%。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件,对社区矫正人员出现脱漏管问题提出书面建议4件,全部回函得到落实。纠正强制医疗交付执行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4件24人,改变强制措施22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1000余人次。

四、适应检察改革新挑战,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党建引领,优化党建、队建、内外部监督“四位一体”布局,聚焦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长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强化政治建设核心地位,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强国”“e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贯穿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今年2月,我院被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2016—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会议4次,对肃清检察系统内部流毒影响进行再部署、再清理。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检务保障各项工作之中,强化对检察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禁令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实时监控,有效促进司法办案规范运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开展警示教育2次、重点监督检查3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案明纪、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思想上的拨乱实现认识上的提升,构建检察机关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4月末,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部完成,我院设立第一到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和机关党总支10个部门。改革后,我们坚持实战、实效、实用的原则,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干警通过听庭评议、岗位练兵、参加上级院培训等方式,提高干警司法办案能力。全年共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20余人次,4名检察官荣获省、市检察院业务标兵、业务能手、优秀辩手、竞赛标兵等称号。

——常抓检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题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深化阳光检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普通劳动者代表40余人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180余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30余条。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真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检察工作才能迈出坚实有力步伐;只有始终坚持聚焦大局,检察机关才能廓清发展脉络,彰显时代价值;只有始终坚持接受监督,回应期待,检察工作才能汇聚磅礴的智慧力量。可以说,检察工作的每一份成绩,都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坚强领导、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照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存在差距;二是对照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对照检察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干警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服务长效化、执法规范化、改革精准化、队伍专业化、检务智能化建设,以“求极致”的精神,努力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扣时代主题,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谱新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和法治自觉,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打造“亲清护企”检察模式,精准对接企业涉法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绿色转型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用担当实干扛起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民生保障,在维护和谐稳定上尽显作为。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破网打伞”“一案三查”力度,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确保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构筑坚实的检察屏障。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履职上务求突破。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加快推进监督理念、机制、动能转化,持续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水平,突出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打造更多彰显公平正义的优质检察产品。

四是广拓阳光检务,在提升公信质效上精做文章。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普通群众有机会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不断从群众监督中赢得支持、获得动力,在主动接受监督中高扬司法主旋律。

五是锤炼作风素能,在锻造过硬队伍上狠下苦功。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人才素能提升计划,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培养兼具忠诚本色和法治思维的新时代检察人。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不变坚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期盼作为行动指南,坚定不移抓办案、坚定不移抓规范、坚定不移强素质,以更优更好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回应人民期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