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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司三方同频共振 筑牢安全网同向发力
时间:2022-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严格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专项安全防范检察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等工作的通知》《关于专项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再提示》的相关要求,依法维护特殊时期本辖区监管秩序安全、监管场所稳定,9月28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召开“国庆节”“二十大”前安全防范工作联席会议。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建科、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王雷、市看守所副所长李庆权、市司法局矫正科科长张立辉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上,看守所、司法局、法制大队分别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通报,检察院对各单位开展的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根据今年已开展完成的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监督落实整改情况、检察监督工作成功经验等进行总结,同时,重点对安全防范及检察工作再深入、再提升进行交流,交换意见,达成共识。随后检察机关围绕如何统筹做好“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管理

看守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注意新入监人员的隔离工作,确保零感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大检查和清监查号工作,重点对监区各类违禁品进行清理;充分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避免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继续落实信息日通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检察机关及时获取监管场所信息。

二是强化矫正工作有序进行

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矫正监管工作,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继续走访辖区内矫正对象,尤其是在册的重点矫正对象和有可能涉访的矫正对象,全面排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不稳定因素,建立台账,做到情况底数清,风险明,动态准,消除安全隐患;利用个别教育、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矫正对象服刑观念,树立身份意识,自觉遵守矫正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在“十一”和“二十大”期间非必要不给假,并通过手机定位、视频通话等方式对矫正对象实时监管,防止脱、漏管和再犯罪的情况发生。

三是提示指居工作规范办理

公安机关需深入领会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办法》的精神,学习《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磐检专纪【2022】1号纪要内容,保证在办理案件时依法依规进行;建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报制度,确保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及时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提质效,使办案单位与检察监督双促进双提升。


下一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将用活“日常+专项+巡回”监督方式,用好联席会议机制,用足执检监督职能,扎实做好监管场所、社区矫正场所、指居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以更优、更高质量能动履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