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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未检 |【未检微课堂】第十课 — 盗窃罪
时间:2022-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什么是盗窃罪?如何理解盗窃罪?犯盗窃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今天,“石竹未检”检察官带你一一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2000元。需要注意的是,“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不一样的哦。


2、“多次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2年内盗窃3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3、“入户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
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4、“携带凶器盗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5、“扒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四款,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无论出于什么原因,盗窃他人财物都是不可取的。未成年人的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更要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尊法的习惯,不要养成小偷小摸的不良习惯,如若逾越了法律的底线,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未成年人应从小培养正确的金钱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提升法治意识,做一名合格的守法的小公民。